第139章
但是陆早早完全没有退缩的意思,刀并没有因为这一下往回收,反而更用力地往他脖颈上刮蹭,血很快顺着脖子淌下来,沾湿了胸前的一大片衣襟。
“你很想死吗?我可以成全你。”陆早早用刀挑起他的下巴,“虽然我对陆家确实无关紧要,但如果我杀了你,为了保全整个陆氏的名声和荣誉,我相信他们会帮我处理好这件事情的。你觉得呢?”
“摄像头只是坏了一个而已,周围有许多,但是没关系,无论是一个还是一百个都一样,对陆氏来说,都无关紧要,无足轻重。”
纪思远惊愕地睁大眼睛,想说话,却发现喉咙动一下都磨损着痛。
确实如此,陆早早没说错,虽然陆早早对陆家来说确实是可有可无的存在,但是陆氏绝对不会允许任何负面舆论和污点出现和存在,如果有苗头,一定会第一时间消灭,绝对不会留下任何后患。
就算有后患,也不足为惧,动动手就捏死了。
看起来愚钝的人,竟然开始有理有据地发疯,这才是最可怕的,因为不知道下一步她还会干出什么事来。
纪思远松开攥紧她双肩的手,跟见了鬼似的看着她,连着往后倒退了好几步。
果然,就算再嚣张跋扈的人,在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,所产生的那种惊恐和无力感都一样,并非所有人都跟她一样,对死亡本身这件事,已经失去恐惧感。
陆早早很淡地笑了一下,扯了扯书包带子,将刀上的血随意地抹在衣角上,然后塞进口袋里。
现在的自己在纪思远眼中肯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,但有什么关系?
“疯子”陆早早开心地想,自己找到了短暂把控这具身体的能力,已经算得上越来越好了。就算不能活得跟其他人一样轻松愉悦,至少不会在每个关键节点都这么难堪,让自己只能跟随命运的脚步亦步亦趋地往前走。
衣服上有血,但并非只是纪思远一个人,陆早早看向自己的手腕处,袖口的衣服好像已经被血沾湿了。被纪思远堵住的时候,脑子其实就已经有些不清醒,所以把刀拿出来的一瞬间最先伤害的反而是自己。
有些痛,但痛一点压根不算什么,反正她从小到大,最擅长也是唯一擅长的事情就是忍耐痛苦——
也算是一种被生活不断锻炼折磨而拥有的技能。
把书包背在前面,捂住手腕,陆早早坐上车,天色已经有些黑了,只剩下几抹残霞挂在天际,时间确实已经不算太早。
终于回到别墅区,下车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陆清婉,对方就坐在离大门口不远处的一个藤栏上,身后是一片繁茂漂亮的鲜花和曳曳晃动的绿色枝叶,她正低头在看书,露出一节纤细白皙的的后脖颈,像是一块温热的璞玉。
可能是恰好看累了要歇歇,也可能是天色稍晚,光线不太好,已经不适合在待着这片地方继续看书。
总之,陆清婉把书页合上,然后抬起眼,有些疲倦地揉了揉眉心。
陆早早甚至这个时候还有闲工夫操心,就那么合上了,不插一页书签或者在刚刚看的那一页折一个对角吗?万一到时候不记得自己看的是哪一页了怎么办?
想了想又觉得有些好笑,于是把目光从书本上移开,微微上移,很快就看清了陆清婉的脸,因为对方在这一刻也恰好把目光投向了她这处,在初夏有些燥热的空气里,两人四目相对,时间仿佛变成了流质在空气里缓慢地游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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