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一章 有无中【上】
“我是酒天星外郎,不食人间哀与荒。秀口微张吐剑光,谁人与我论刀枪。鱼羊羹,枣儿汤。得失难平柏子香。阅川未眠卿且去,我自斟酌百谷王。”
顺着歌声望去,那黑炭团已洗净了脸,正哼着小曲儿一步三颠地往前厅走。
“这是哪里的曲调?”汤中松问道。
各地风俗不同,曲调唱词也大相径庭。像张学究这般走南闯北的人,本该听个开头便知七八分——想当初他在集英镇兴腾客栈,一语点破在场数人身份,便是阴阳师用术法也算不得这般精准。可此刻,张学究却眉头紧锁,神色纠结复杂:一来是真没听出个来龙去脉,二来是在汤中松这小子面前,未免显得太掉价。
“不……不知道……”张学究硬着头皮说。
“这唱词曲调虽浮夸嚣张,细品却别有滋味。”汤中松道。
那黑炭团洗去尘垢,在前厅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。此时离饭点尚远,厅里只有他们这两桌客人。若是常人,定会选个僻静角落,毕竟彼此不熟。可这黑炭团倒好,径直坐在了张学究和汤中松旁边,神色淡定自若。
他撩起衣襟,露出腰间挂着的酒葫芦。
“唉……剑碎了,酒没了,省下这几口却舍不得喝……”
这酒葫芦,竟与酒三半的那只一模一样。这人,也与酒三半长得分毫不差。汤中松越看侧脸越觉熟悉,却又拿捏不准,始终没敢开口相认。
张学究见他欲言又止,便问道:“你认识?”
“天下间可有极其相似的人事?”汤中松没直接回答,反倒抛了个问题。
“天下间什么事都极其相似。”张学究答。
“那可有一模一样的人事?”汤中松再问。
“天下间事皆相似,却又各自独立。”张学究道。
“所以一模一样的,必定是同一个,不会有第二个?”汤中松追问。
张学究没立刻回答。这小子鬼精,不知话里又藏了什么套。况且世事无绝对,入了洞房的新娘都能跑掉,还有什么说得准?
“你若肯定是,我便是认识;你若不能肯定,那我便不认识。”汤中松摊手道。
张学究白了他一眼,没理会。他与酒三半在定西王城祥腾客栈有过同饮之谊,料想对方该认得自己。
“不认识。”没想那黑炭团仔细打量他半晌,竟如此说道。
“……你去过定西王城?”汤中松追问。
“去过,我就是从那儿来的。”酒三半答,心思全不在这上面,只顾着惦记自己的断剑和剩酒。
“你是不是曾在定西王城的祥腾客栈找过刘睿影?”汤中松又问。
“啊!”酒三半突然像恍然大悟般,大叫一声。
“想起我了吧?”汤中松略带得意地瞥了眼张学究。
“没有……我不认识你。”酒三半站起身,急匆匆似要离开,“我只是想到别的事。”
“刘睿影已经到博古楼了?”汤中松忙问。
酒三半又止住脚步,回头道:“你认识他?”
“不但认识,还很熟。”汤中松道。
“我也是。你们也要去找他?”酒三半问。
“我们不去找他,但也要去博古楼。”汤中松道。
“那太好了,我跟你们一起走!”酒三半说着,又坐回桌前。
“你不是有急事?”汤中松诧异。
“不……不急,我们一起走!”酒三半有些尴尬地说。
“刘睿影怎么没和你在一起?”汤中松问道。他记得酒三半性子古怪,似乎没什么生活能力,处处要刘睿影照拂。此刻见他独自在此,连剑都断成了几截,难免奇怪。
“我俩在四季不冻河那边跟人打架了。”酒三半解释,“对方用棋子当武器,密密麻麻跟下雨似的。我剑断了,他棋子也用完了,全被我削成了两半。最后我俩把断剑碎棋埋在河边,我就回去准备睡觉。”
他说着,终是把葫芦里剩的几口酒一饮而尽,“原先我每晚都喝着酒、抱着剑睡,昨晚剑没了,酒也只剩几口,实在睡不着。想起景平镇南边有鹿明明的铁匠铺,便想再打一把剑——原先那把是我自己打的,可好用了,还漂亮!蓝色的,我最喜欢的蓝色,比天空深点,比海洋淡点,跟天涯一个色!”
他习惯性地举起酒葫芦想再添一口,却发现早已空了,顿时没了先前的神采,沉下脸淡淡道:“结果那铁匠铺被刘睿影和个用冰锥的人打架弄坏了,烟道不通……那玩意儿我弄不明白,折腾一夜没把铁块烧热,反倒弄了一身烟灰。”
张学究听到“鹿明明”三个字,顿时多了几分专注。汤中松听完,差点笑出声,又觉不太礼貌,生生憋了回去。
“想笑就笑呗,憋着不难受?”酒三半一本正经道,“我奶奶说,有屁不放、有话不说、想笑不笑,最是折寿。”
这话一出,连张学究都忍不住“噗嗤”笑了出来。但他越想越觉得酒三半不寻常——他既认识鹿明明,还能给“天涯”定色。想必那海天交接处,深蓝碰淡蓝,深的不那么深,淡的不那么淡,便和他那断剑一个模样。张学究虽没见过那剑,心中却已勾勒出轮廓——就像没人见过天涯,人人心中却都有自己的天涯,你的蓝、他的绿、我的红,各有各的绚烂。
“你们何时到的博古楼?”汤中松问。
“昨天。”酒三半答。
“走了几日?”
“不知道……我酒葫芦空了十六次。”酒三半掂量着葫芦道。
“一天一壶?”
“一天两壶,上午一壶,下午一壶。”酒三半道。
汤中松一算,刘睿影从定西王城出发,共走了八日多,自己却多花了两日。论马的脚力,他的绝不比刘睿影的慢,问题想必出在带路的人身上。
酒三半此刻心急如焚,没心思再寒暄。他本不喜欢给人添麻烦,可一路走来,似乎总在给身边人惹是非。
“走吧,与你这位朋友一同去博古楼。”张学究起身道。
“啊?现在就走?不吃了?”汤中松还惦记着那“燕窝点豆腐配米饭”。
“等办完事情,我请你吃。”张学究道。其实汤中松此次要留在博古楼学习,中都文坛***前怕是没机会再离开,张学究早已打定主意:此间事了,定要回这饭堂尝尝燕窝点豆腐,哪怕住几日等也值。
“知道你们等不及……拿着路上吃吧!”三人正要出门,那身兼掌柜、小二、厨子三职的汉子走过来说,递来一个包袱,里面用绳兜装着个小瓦罐。
“这是……”张学究摸了摸,瓦罐尚温。
“米饭来不及了,这点豆腐加了蘸水调好,直接吃就行。”汉子道。
“多少钱?”汤中松问。
“抓紧办事去吧!”汉子摆了摆手,竟分文不收。
张学究把包袱递给汤中松。汤中松掀开罐盖,酸、香、辣混着淡淡鲜味扑鼻而来。
“筷子在桌上,随便拿……肠子金贵的记得多洗洗,放久了怕不干净。”汉子的声音从后堂传来,再没露面。
酒三半毫不在意,拿起一双筷子伸进罐里夹了块豆腐吃。汤中松反倒没动,只道:“这人真好。”
“都说博古楼的三德、五道、七子是当世圣贤,我看加起来也比不上他一半。”汤中松又道。
“他本就不是一般人。”张学究道。
道理谁都会说,事谁都能做,可“能说不说、会做不做”,以此装作高深,才最令人不齿。
三人并排走出饭堂,往乐游原赶去。酒三半没马,与汤中松共乘一匹,走得不算快。
饭堂前厅,汤中松刚才的座位旁放着个行囊。他只顾着接张学究递来的瓦罐,竟忘了自己的行装——果然,没了朴政宏在身边,汤中松确实有些毛躁。
“你的剑有名字吗?”张学究问酒三半。
“没有,剑就是剑。”酒三半摇头。
张学究被这话惊了半晌。世人为给剑起个响亮名头,用尽辞藻堆叠:疾鬼剑,言其迅疾如鬼影;惊风剑,谓其锋至而风止。可酒三半却说“剑就是剑”。能道出天涯之色的人,打造了天涯之色的剑,却不给它命名,只说“剑就是剑”——不曾因表象失了本质,一切尽在有无中。
一阵大风吹过,将那行囊吹落在地,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。其中一个精致的朱漆木盒格外惹眼,里面装着定西王霍望亲笔写的名帖,是汤中松与张学究去博古楼的凭证。博古楼地处定西王域与震北王域交界,对二王自当客气,否则霍望也不会轻易送汤中松一身一品白娟草文服。虽是一品,天下却不知多少人为这身白衣熬白了头。人人都说读书好,可少年子弟埋首书海,哪怕写字磨破手肘、诵读口舌生疮,也未必能得偿所愿。
后堂里,那汉子正往炉膛添柴。炉膛上还是那口铸铁大黑锅,里面却不再是豆腐,而是香喷喷的大米饭。锅上盖着盖子,被蒸汽顶得一颠一颠。汉子用两指捏住锅盖顶端轻轻一转,锅盖便在蒸汽托举下悠悠转动,不快不慢。
后堂并不安静,虽没起锅热油,蒸米饭的动静也不小——炉膛里的柴火噼里啪啦作响,那是火焰榨干它们最后一丝水分。等水分耗尽,它们便成了几捧炉灰,却换来了一锅晶莹饱满、银白雪亮的米饭,也算物尽其责。
汉子把先前酒三半洗脸的水顺手泼在旁边地上。开春的土地极度渴望水分,不过转身功夫,那桶水便渗入地下,连一点潮湿的痕迹都没留下。
他看了看墙根剩下的柴火,想着最晚后天又得去砍柴——煤太贵,他用不起。如今来博古楼的人不比从前,个个是少爷小姐,前呼后拥、细皮嫩肉,哪会来他这饭堂打尖?除非是夜黑风高、实在没办法,才会去旁边客栈将就,再让仆从来买几碗白粥凑合。久而久之,他蒸饭煮粥的手艺倒是越发好了。
景平镇别的没有,唯独井水甘甜清冽。西北风沙大、盐碱重,许多地方的井水得在太阳下晒两三天,等水面结层厚皮子,挑开后再用粗布过滤杂质才能喝。即便如此,烧开后入口仍带着苦涩,挑剔些的人得先烧开一遍再做饭,不然连萝卜土豆都带着股怪味。可景平镇的井水,不用暴晒过滤,空口喝都带着甜丝丝的回味,能让人两腮生津、食欲大开。
汉子从水缸舀出一瓢水,没倒进桶里,而是用碗盛着放在地上。碗底刚一触地,发出清脆一响,就有只大雁从柴火堆后晃晃悠悠跑出来,吧唧吧唧地喝水。它的左脚是木头做的假蹼,虽精巧却难平衡。
“喝这么快,呛死你!”汉子道。话虽刺耳,神色却轻松,像跟好友玩笑。
大雁“呜呜”叫了两声,转身把屁股对着他,抖了抖翘起的羽毛。
“还挺横……明天就把你屁股上的毛扒光,让你当个光腚雁,看你还好不好意思!”汉子说着,拿起翻盖灶台最里面的一支小烟杆——也就比他巴掌长一半左右。
他倚在灶台边,从兜里抓出一把劣质烟丝,往拇指大的烟锅里塞。缝隙间掉落的烟丝碎末,全被大雁啄着吃了。汉子看着嘿嘿直笑。
即便后堂这般热闹,他也听清了前厅行囊落地的声响。从音色判断,定是柔软物件——初始声音闷闷的,不脆不高,随后像打翻了筷笼,有许多东西散落的声音。它们重量、质地不同,落地先后也不同。
汉子知道那绝不是筷笼。他的筷笼是木质的,掉在地上第一声该极清脆。桌子离地面不高,木筷笼落地只会微微弹起,却足以让里面的筷子散落。筷子粗细轻重一致,落地音色和先后相差不多。更重要的是,他的筷笼都用钢钉钉在桌上,除非大风把桌子掀翻,否则刮不掉——可桌子也用钢钉牢牢钉在地下,连着精钢浇筑的地基,再大的风也刮不动。所以那声响定是外来物件发出的。
今早开张到现在,只来了两拨三人,东西必是他们落下的。人落东西,只因忘记;若是故意不要,那叫丢弃。丢弃的东西会时时记着,却绝不会回头找;忘记的,总有想起的一刻——可能是马上,可能是几天,甚至十年,但终究会想起来。就像有的人想见却不该见,有的人不想见却不得不见,汉子看得通透。
若是他们当真不要,他也不会去收拾,就这么散在地上也无妨——反正没什么人来,自然碍不着事。
那他为何还要蒸一锅大米饭?只因他想。他不饿,饿也吃不了这么多,也卖不出去,哪怕到了饭点也卖不掉。只是先前错听了汤中松的话,勾起了蒸米饭的心思,不过是自我满足罢了。
为何他听行囊落地的声响如此清晰,却会听错汤中松的话?只因他不想——不想听他们说什么,也没兴趣听清。可声音偶尔还是会钻进来,让他不得不听。为此他恼火了许久,最终也只能无可奈何。
他静静抽完一锅烟,看着外面大风骤起骤停,始终没听到有人回来取东西。
说到底,他也不是本地人,只是来得久了,相对汤中松和张学究,算是地地道道的“本地人”。他有名字,虽身兼掌柜、小二、厨子三职,却连自己都不曾提及。镇上人只叫他“喂”,一声不应便再来一声,两声之内,他必定应答;若两声都没应,便是喝醉了。
他一个月只喝十天酒,那十天开不开张、做不做饭,全凭运气。运气好,喝得少,醒了就开张;运气不好,喝太多没醒,便不开张。虽说是碰运气,来碰运气的人却寥寥无几。
后堂里只有一把刀,切菜、砍柴、杀猪、屠牛、宰羊都靠它。看造型和普通柴刀差不多,只是刀身裹着厚厚的红锈,切菜都能带下几片锈迹。但他不在乎——反正他做的菜重油重酸重辣,就算是厨艺问鼎天下的马文超,怕是也尝不出差别。
他用柴刀刀尖把烟锅里的烟灰一点点掏干净,蹲下身对着那瘸腿大雁一吹。见大雁不满地乱叫着逃回柴堆后的窝,他又嘿嘿笑了。
终于,他决定去前厅看看。虽看得通透,却不代表没有在乎的东西——汤中松与张学究谈话中反复提到的“定西王城”,便是他在乎的之一。
他离开后堂,大雁立刻摇摇晃晃跑出来,扑棱棱飞到灶台上,在他刚倚靠的位置撒了泡尿,又扑棱棱飞下去。就这两下,竟把他那把切菜、分肉、砍柴、挖烟灰的刀扫到了地上。
刀落地“当啷”一声,磕掉些许锈迹,露出一星寒芒。虽只有一星,却比正午太阳还亮——太阳的光让人温暖安心,这星寒芒却让人战栗冰冷,比铁钉更细更锐,像锥子要刺破眼睛。
他走到前厅,果然见一个行囊掉在地上。盯着那朱漆木盒,他呆呆地出了会儿神,随后从墙边拿起扫帚,把散落的物件扫成一堆,依旧任它们摊在地上,不肯伸手去捡。
扫帚扫过朱漆木盒时,不小心划开了抽拉顶盖。单这一点,便对得起张学究那句“不是一般人”的评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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